法規性質
法規命令
法規類別
食品衛生標準
冷凍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
中華民國76年05月19日衛署食字第661565號公告 中華民國81年08月26日衛署食字第8143635號公告修正 中華民國87年06月16日衛署食字第87032655號公告修正 中華民國102年08月20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號令修正
中華民國108年08月15日衛授食字第1071303671號令修正
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。
第 二 條 冷凍食品之微生物限量:
項目
類別
生菌數
(cfu/g)
大腸桿菌群(MPN/g)
大腸桿菌 (MPN/g)
冷凍鮮魚介類(但冷凍生食用魚介類除外)
三百萬以下
10以下
冷凍生食用魚介類
十萬以下
陰 性
冷凍
水果類
蔬菜類
直接供食者:十萬以下
需加熱調理後始得供食者: 三百萬以下
其他不需加熱調理即可供食之冷凍食品類
其他需加熱調理始得供食之冷凍食品類
凍結前已加熱處理者:
凍結前未加熱處理者:三百萬以下
50以下
第 三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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